廣州公積金貼息貸款可貸額度

廣州公積金貼息貸款可貸額度

?貼息貸款可貸額度計算
【廣州公積金貼息貸款可貸額度】(一)職工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應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準:
1.不高于按照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 賬戶余額×8+月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
2.不高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一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 。
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為每個申請人的貸款額度之和,最高額度為100萬元 。

3.職工申請貸款時,該筆貸款的月還款額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不得超過50% 。月還款額只計算公積金貸款的月還款 。(收入以繳存基數或我中心歸集系統登記的工資為準,不需要提供收入證明 。)
4.不高于參照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確定的貸款額度
(1)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住房貸款(含商業性住房貸款和公積金貸款,下同)記錄的,因購買普通商品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繼續執行購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規定,貸款利率為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 。
(2)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已結清住房貸款記錄的,因購買普通商品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 貸款利率為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 。

(5)家庭凡購買非普通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購房首付款比例一律不低于70%,若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且無未結清住房貸款記錄的,貸款利率為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 。
(6)以上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含)的商品房,非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 。低密度商品房不予貸款 。
(7)繼續暫停發放家庭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積金貼息貸款 。
(二)家庭購房套數認定標準

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購房套數實行“認房”又“認貸”的標準 。
“認房”以房管局檔案館查冊的《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以下簡稱《證明》)為認定標準 。未注銷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鋪、車位)納入家庭已購房套數計算范圍 。
“認貸”以人行征信系統查到的《個人信用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和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記錄為認定標準 。未結清貸款的居住住房納入家庭已購房套數計算范圍 。
2.《報告》上記載未結清貸款需要借款人提供有效資料證明 。如果購房地址與《證明》一致 , 視為1套計算 。
3.非夫妻關系的購房人家庭已購房套數 , 以購房人中購房套數最多的作為計算起點 。
4.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購房人及其配偶均要提供《證明》及《報告》 。
5.辦理異地貸款的,貸款記錄以人民銀行征信記錄、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記錄和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為準,若上述繳存使用證明上顯示有公積金貸款記錄,但人民銀行征信報告未顯示的,仍認定其有貸款記錄 。住房貸款記錄認定范圍是全國 。即外市的貸款記錄也認 。
6.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宅基地、集體土地所有權住房等查房產情況顯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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