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經費補貼申請指南

江門市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經費補貼申請指南

一、申請條件
【江門市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經費補貼申請指南】1.屬江門市登記的法人,單位機構設置合理,部門職能和教職工崗位職責明確;已建立規范的培訓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風險管理等制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未發生違規違紀事件 。
2.培訓場所和設施設備符合國家建設和安全標準 , 具有與培訓專業(職業、工種)相匹配的實訓裝備;面向企業、學校和社會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屬院校、培訓機構的年培訓規模不少于500人,屬其他類型的年培訓規模一般不少于200人,開展高級工以上培訓超過30% 。
3.有滿足高技能培訓需要的專、兼職教師隊伍,具有中級職稱、技師以上資格的教師占50%以上,高級實習指導教師和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教師占10%以上 。

4.與5家以上大、中型企業建立了穩定的校企合作關系,共同研究確定專業建設、課程設置、培養計劃、師資建設、研發課題和培訓實習方案,完成2個職業(工種)高級工及以上培訓課程的整體開發,并與合作企業共建了培訓實習基地,聘請企業高級技師、技師和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指導教師 。
注:已被確定為國家級、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含公共實訓基地)的可直接認定 。
二、提交材料
每年1-6月,申請人在申報系統上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彩色掃描件:
1.單位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及培訓教學大綱;

2.單位滿足高技能人才培訓的師資、場所、實訓設備設施等相關證明材料;
3.教師名單(含所具備的職稱、資格情況);
4.推薦選手參加國家、省、市職業技能競賽并取得前六名的證明材料;
5.與5家以上大、中型企業簽訂開展高技能人才培訓的合作協議;
6.完成2個職業(工種)高級工及以上培訓課程整體開發的材料 。
三、受理機構(部門)
四、補貼標準
給予一次性建設經費補貼10萬元 。

五、發放方式
一次性發放給申請人 。
六、管理要求
 ?。ㄒ唬┍靜固?019年2月18日起執行 。
 ?。ǘ┦艫厝肆ψ試瓷緇岜U喜棵派笈朔⒊絳蛉縵攏?
1.網上審核 。受理機構(部門)通過相關信息系統對申請人的法人登記證等信息進行核查 。審核不通過的,如發現基本信息填寫有誤、申請材料不完整等情況,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充及修改材料 。
2.專家評審 。受理機構(部門)組織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于每年8月31日前擬定江門市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候選名單 。
3.確定補貼對象 。受理機構(部門)根據專家評審、實地核查等情況,確定江門市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補貼對象入選名單 。
4.公示公告 。受理機構(部門)在門戶網站公示通過審核的申請人基本情況,公示內容包括:企業名稱、法人代表、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擬發放補貼數額 。公示期5個工作日 。
5.發放補貼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 , 一次性發放 。
 ?。ㄈ└嘸寄莧瞬排嘌禱匾蜆什輝倏瓜嚶ぷ韉模?應書面提交申請,經屬地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批復同意后,注銷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并交回牌匾 。如存在違法違規、無法正常經營等不適合繼續承擔高技能人才培訓載體功能情形的 , 由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予以撤銷并收回牌匾 。
 ?。ㄋ模┥昵搿霸斂聳Ω怠迸嘌禱氐?nbsp;, 條件、流程、補貼標準均按我市“粵菜師傅”培育資助實施辦法執行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