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持證未落戶恢復戶口辦理政策 東莞持證未落戶恢復戶口辦理政策文件

東莞持證未落戶恢復戶口辦理政策 東莞持證未落戶恢復戶口辦理政策文件

》》》東莞持證未落戶恢復戶口辦理政策
辦理條件
從戶口所在地遷出戶口,領取戶口遷移證后,因故未到遷入地落戶 , 又返回原遷出地定居的,可申請恢復戶口 。
辦理依據
(一)《關于印發<戶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號)
(二)《關于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粵公通字〔2016〕180號)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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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材料名稱要求原件份數復印件份數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16周歲以下的不用提供;驗原件 。102申請人原戶口遷移證驗原件,可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或屬一站式戶口遷移的,免提供戶口遷移證 。103原戶籍居民戶口簿在原戶籍地恢復戶口的提供,驗原件 。104親屬關系材料入戶配偶、父母、子女房產或投靠親屬(包括配偶、父母或子女)入家庭戶的提供(包括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 , 出生公證書,獨生子女證 , 收養登記證,收養公證書,親屬關系公證 , 能清楚反映關系的居民戶口簿,親子關系鑒定,能反映親屬關系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檔案材料(須加蓋保管單位公章))) , 驗原件 。105產權人身份證號碼和房產權證編號(或已備案的購房合同編號)遷入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房產的提供(或由申請人自愿提供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用于查詢入戶地址信息(已辦理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須提供房產權證編號) 。106入戶地址居民戶口簿投靠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入家庭戶的提供 , 驗原件 。107戶主居民身份證入戶家庭戶且與戶主關系為非親屬的提供 , 并注明“本人已征得戶主同意入戶 , 如有虛假本人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簽名 , 驗原件 。108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入戶集體戶的提供,并注明”僅用于辦理XXX戶口登記業務”及日期,收原件 。10


辦理流程

 ?。ㄒ唬┥昵肴嗽凇癷莞家”微信公眾號選擇事項“持證未落戶”,預約到原戶籍地鎮街(園區)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分局辦證大廳)或東莞市民服務中心提出申請,提交辦理材料 。(“i莞家”預約指引)
 ?。ǘ┦芾砘叵殖∈芾懟⑸蠛耍?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 。
相關提示
 ?。ㄒ唬┎鉤洳牧纖檬奔洳患迫肷笈畢弈冢惶厥馇榭魴枰韃楹聳檔?,在18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情況特別復雜的,可以延長到5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
 ?。ǘ┓課菸慈范ù澹ㄉ縝┕芾淼?nbsp;, 不予辦理戶口遷入該房屋,但可先遷入該房屋所在地鎮街(園區)公安分局指定集體戶,待房產確定村(村區)管理后再遷入該房屋 。
 ?。ㄈ┤牖Х課蕕刂凡皇簟岸晁氖怠北曜嫉刂返?nbsp;, 由公安機關調查核實 。
辦理時限
即來即辦
辦理窗口
【東莞持證未落戶恢復戶口辦理政策 東莞持證未落戶恢復戶口辦理政策文件】1、原戶籍地鎮街(園區)戶政辦證窗口
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大朗、鳳崗、塘廈、謝崗、清溪、橋頭、橫瀝、企石、石排、茶山下午14:3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
2、東莞市民服務中心:廣東省東莞市南城街道鴻福路199號市民服務中心政務大廳;
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
收費說明
不收費
本文內容來源:東莞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 , 鏈接:https://www.dg.gov.cn/12345/201801/page/km/topic/subjectKmPoints.html?ksId=3145&labelId=1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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