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后多久可以享受報銷待遇?

青島市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后多久可以享受報銷待遇?

青島市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后多久可以享受報銷待遇?
自2023年度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2022年9-12月)開始,凡未在集中繳費期內繳費的,重新繳費時,在繳納當年度個人應負擔的醫療保險費后 , 有3個月的待遇等待期(含繳費當月),只有等到待遇等待期結束后方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

如 , 某居民未在2022年9-12月期間繳納2023年度醫療保險費,而2023年5月份因病重新繳費時 , 其正常享受醫保待遇的時間為2023年8月1日 , 在此之前發生的醫療費用不能納入報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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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后多久可以享受報銷待遇?】2021年12月15日,山東省醫療保障局發布《》,青島醫保局對此做出回應:
自2022年4月1日起,青島市統一執行全省參保繳費與待遇支付有關政策規定 。這些規定,涉及到職工醫保的參保繳費和待遇銜接、居民醫保的集中繳費和待遇等待期、職工醫保的最低繳費年限、職工醫保關系轉移接續等方面 。市醫保局提醒廣大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務必及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以免影響個人醫療保障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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