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不動產登記 岳陽不動產登記指南

岳陽市不動產登記 岳陽不動產登記指南

不動產登記指南
一、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
二、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 , 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岳陽市不動產登記 岳陽不動產登記指南】(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
三、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 。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

四、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
四、登記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決的權屬爭議的;
(三)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權利超過規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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