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人才生活補貼的發放標準

宿遷人才生活補貼的發放標準

發放標準:
1、副高職稱人才6萬元/人、正高職稱人才8萬元/人;
2、省級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及其相同層次人才30萬元/人;

3、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及其相同層次人才50萬元/人;
4、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3萬元/人、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不含專升本、獨立學院畢業生)4萬元/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6萬元/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萬元/人;【宿遷人才生活補貼的發放標準】


5、技師3萬元/人、高級技師4萬元/人 。
問題拓展:應屆畢業研究生如何申領人才補貼?
新引進到宿遷市中心城區全職就業創業的各類人才,可申請新一輪人才補貼政策 , 采取網上辦理、隨時申報 。人才應自在宿遷市中心城區繳納社保之日(創業人才應自企業創辦之日)起1年內,通過手機端關注“宿遷英才”微信公眾號或電腦端登錄宿遷市人才服務“云平臺”在線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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