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公司能有兩個公章嗎 一個公司能否有兩個公章

一個公司能有兩個公章嗎 一個公司能否有兩個公章


按照印章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 , 公司公章是指公司的法定名稱章和冠以法定名稱的合同、財務、稅務、發票等業務專用章 。法定名稱章和自然人身份證一樣,是公司的身份證明,因此只能是唯一的 。如果丟失了,需要去公安部門備案 , 重新制作 。如果存在兩個法定名稱章,則涉嫌非法使用印章 , 按照規定,非法制作或者使用印章的 , 除收繳非法印章外,并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個公司能有兩個公章嗎 一個公司能否有兩個公章】

雖然法定名稱章不能有兩個 , 但法律并未限制其他印章的數量,為開展業務需要,可以允許存在多個合同專用章、財務章等其他印章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章管理辦法》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買賣印章 , 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章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非法制作或者使用印章的,除收繳非法印章外,并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有非法所得的,沒收非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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