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醫保家庭共濟使用對象

南通醫保家庭共濟使用對象

【南通醫保家庭共濟使用對象】醫保家庭共濟誰可以用?
根據江蘇省關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使用及家庭共濟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 , 南通市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家庭共濟相關措施 。
個人賬戶家庭共濟的適用對象范圍為本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以下簡稱主賬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簡稱家庭成員),家庭成員應為本省基本醫療保險(包括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 。


家庭成員發生的符合個人賬戶資金使用范圍的費用,可以通過個人賬戶家庭共濟的方式 , 享受家庭共濟待遇,實現個人醫藥費用通過家庭共濟進行分擔 。

這里需要注意,共濟人員不包含配偶的父母 。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的只有職工個人賬戶內的資金,且被共濟的對象不能享受共濟人的醫保報銷政策 。
比如,小保是職工醫保,那么就可以把自己個人賬戶內的錢共濟給小保的父母、用于支付他們看病就醫時個人自付的部分 。但是小保父母看病的報銷政策還是遵循父母繳納的居民醫保報銷政策 。且醫保家庭共濟后 , 不會影響小保各項個人賬戶待遇的享受和使用 。
【拓展】
南通醫保共濟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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