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新引進高層次人才安家補助申請指南

寧波新引進高層次人才安家補助申請指南

寧波新引進高層次人才安家補助申請指南
適用對象
引進時間:2018年10月11日之后從寧波市外全職新引進 。
引進單位:市及各區縣(市)所屬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
享受對象:列入寧波市人才分類目錄(208)的各類高層次人才 。
寧波高層次人才劃分標準:點擊查看
申報入口:點擊進入

申報流程
申報時間:每年10月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 , 10月31日前由單位進行網上申報 。
流程:
1、網上申報——用人單位線上提交申請 。
2、預申——分市和區縣(市)兩級 。
市級單位由市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服務聯盟總窗(簡稱“市服務總窗”)預審;
區縣(市)單位由區縣(市)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服務聯盟(簡稱“區縣(市)服務聯盟”)預審 。

3、初核——預審通過后,經辦人員攜材料原件到對應窗口辦理 。
初核通過后,區縣(市)服務聯盟將受理的材料和匯總表報市服務總窗,并由服務總窗匯總報市人力社保局 。
4、復核——市人力社保局 。
5、資金劃撥——復核通過后于次年預算資金下撥后由各級財政部門人力社保部門劃撥至各申報對象所在單位,由單位發放給相關對象 。
材料清單
(1)網上填寫《寧波市新引進高層次人才安家補助及購房補貼申請表》,下載打印并經單位審核(蓋章),一式兩份 。

(2)單位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合同期限5年以上) 。
(3)在甬擁有房產的 , 提交本人在甬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 。
(4)申請者身份證明、房屋產權所有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如房屋產權為夫妻共有的,需提供結婚證)等;
申報同時,視為申請人同意經辦機構查詢本人在甬繳納社保情況 。
補助額度
符合條件的特優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高級人才,申報時本人及其家庭在甬已有房產的,憑本人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可一次性申請發放安家補助 。符合條件的特優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高級人才,申報時本人及其家庭在甬無房產的,安家補助分三年發放,年度發放金額依次為:特優人才為40萬、30萬、30萬 , 領軍人才為32萬、24萬、24萬,拔尖人才為20萬、15萬、15萬,高級人才為6萬、4.5萬、4.5萬(屬于區縣(市)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引進的,市財政承擔的10萬為4萬、3萬、3萬,區縣(市)承擔的5萬為1萬、2萬、2萬) 。若發放期間申請人購房的,可一次性申領剩余補貼 。
注:
【寧波新引進高層次人才安家補助申請指南】夫妻雙方同屬新引進 , 且符合享受安家補助條件的,一方按全額享受安家補助,另一方按安家補助標準享受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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