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樂清市子女投靠落戶需要什么材料?

溫州樂清市子女投靠落戶需要什么材料?

父母一方為本市家庭戶口的 , 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請投靠落戶;需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
2.遷移人的居民戶口簿;

3.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及戶主同意落戶證明;
4.《出生醫學證明》或者《收養登記證》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溫州樂清市子女投靠落戶需要什么材料?】5.父母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后,未成年子女戶口投靠撫養方的,需提交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裁決書;投靠非撫養方的 , 需提交父母雙方同意遷移的聲明 。) 。
在本市無房產的離異未再婚人員回原籍參照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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