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辦理材料是什么 溫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辦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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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辦理材料是什么 溫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辦理材料】溫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辦理材料
1、個人身份證件/社保卡/醫保電子憑證
2、門診報銷:門診病歷及醫療費用清單原件等
3、醫療費用發票原件(含電子票據)
拓展內容:哪些不在報銷范圍內
1.除緊急情況外 , 去內地非定點醫院看?。?不報銷;去境外或港澳臺看病產生的醫療費 , 不報銷 。
2.屬于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負責報銷的醫療費 , 基本醫療保險不報銷 。
3.第三方責任引起的醫療費,應由第三方承擔,基本醫療保險也不報銷 。

溫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情況
一般情況:攜帶身份證、市民卡、銀行卡、醫療證歷本(醫院病歷也可)、原始醫療費用發票(收據)、醫療費用匯總明細清單(醫院蓋章) 。檢查化驗報告單、有住院還需提供出院記錄或小結、《溫州市醫療保險外傷情況說明(承諾書)》(有外傷時需現場填寫)前往社保參保地社保窗口審核報銷注:一般會在10(本統籌地零星報銷)-15個工作日辦結(不包含銀行代發所需時間,銀行代發時間需1-3個工作日)

交通事故:攜帶身份證、市民卡、銀行卡、醫療證歷本(醫院病歷也可)、原始醫療費用發票(收據)、醫療費用匯總明細清單(醫院蓋章)、檢查化驗報告單、有住院還需提供出院記錄或小結、急診證明(有急診情況時需提供)、提供“交警部門”出具的《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一般由“交警部門”出具 , 嚴重情況下由“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代替)、《溫州市醫療保險外傷情況說明(承諾書)》(有外傷時需現場填寫)前往參保地社保窗口審核報銷

注: ①特殊情況(第三方責任)需出具:交警事故認定書、法院判決書、調解協議書等公檢法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
②一般會在10(本統籌地零星報銷)-15個工作日辦結(不包含銀行代發所需時間,銀行代發時間需1-3個工作日)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標準
門診:在一個醫保結算年度內,門診起付標準為100元(已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社區衛生機構不設起付標準),起付標準以上至封頂線1500元合規的部分,按以下比例報銷: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50%,市內其他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報銷比例為35%
住院:在一個醫保結算年度內,按醫院等級設立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一級及相應醫療機構為300元,二級及相應醫療機構為400元,三級及相應醫療機構為700元 。累計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下部分由個人自負,超過起付標準至最高限額(20萬元)以下部分,一級醫療機構報銷90%,二級醫療機構報銷80%,三級醫療機構報銷70% 。市外醫療機構報銷50% 。按上述規定報銷后的合規費用(包括購買大病保險特殊藥品費用),納入大病保險基金支付范圍,2020年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23500元,起付標準以上至起付標準15倍部分報銷60%(以上費用均需符合醫保報銷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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