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居民與香港居民結婚登記材料 香港居民與內地居民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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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州居民與香港居民結婚登記材料
臺州居民:
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含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下同)和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
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同胞回鄉證)
2、香港居民身份證
3、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經香港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5、《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禁止性要求
《婚姻法》第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臺州居民與香港居民結婚登記材料 香港居民與內地居民結婚登記】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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