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 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 , 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 , 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什么條件下可以無理由退貨】(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
《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 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 , 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 , 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什么條件下可以無理由退貨】(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