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未及時繳納公積金員工可以申請優租房嗎?

蘇州未及時繳納公積金員工可以申請優租房嗎?

【蘇州未及時繳納公積金員工可以申請優租房嗎?】蘇州未及時繳納公積金員工可以申請優租房嗎?
申請人申請優租房時,因新入職、調整工作等原因,未及時辦理公積金賬戶及繳交公積金的,申請人所在單位可出具擔保函(擔保函可從我公司網站下載統一模板),擔保期為1-3個月,期間單位需為員工辦理好公積金 。

基本申請條件(須同時符合):
1.就業:在園區企事業單位內就業的,且與所在企事業單位已簽訂勞動合同
2.房產:未在蘇州購房;本人和配偶在蘇州市無居住條件;
3.公積金:未動用原公積金普通專戶或住房賬戶購房的正常繳納園區社會保險的甲類計劃員工和乙類計劃員工;
4.學歷:具有本科 (含)以上學歷 , 或入選“金雞湖雙百人才計劃”的高技能領軍人才 (2016年10月17日前網站公告或答復中學歷申請條件與此不一致的,以此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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