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改電電價如何執行? 山西煤改電電價政策

山西煤改電電價如何執行? 山西煤改電電價政策

電價如何執行?
根據晉發改商品發【2017】900號文,“煤改電”居民電采暖試行多種計價方式,由用戶自主選擇
① 峰谷時段計價方式 。"煤改電"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執行獨立的電采暖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實行單表計量、單獨計價 。電采暖用電與生活用電未分表計量的"煤改電"居民用戶,從谷段扣除實際用電量后(每月扣除上限2600千瓦時)剩余電量按照"先峰谷再階梯"的原則執行 。

② 用電量計價方式 。電采暖用電實行單表計量并抄表到戶的"煤改電"居民用戶,試行按用電量計價的電價政策 , 不區分峰谷時段、不執行階梯電價,按月抄表計量,單獨計價,月用電量在2600千瓦時以內的,用電價格為0.2862元/千瓦時,超出部分用電價格按0.507元/千瓦時執行 。
【山西煤改電電價如何執行? 山西煤改電電價政策】③ 平段電價計價方式 。"煤改電"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 , 采暖期選擇執行平段電價后,不再執行峰谷電價和階梯電價,電采暖用電量不受限制 , 用電價格按0.4770元/千瓦時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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