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護照種類有哪些? 宿遷護照種類有哪些地方

宿遷護照種類有哪些? 宿遷護照種類有哪些地方

普通護照:
1.普通護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或者公安部委托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簽發
2.公民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 , 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普通護照 。

3.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 。國家工作人員因本法第五條現定的原因出境申請普通護照的,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
4.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對不符合規定不予簽發的 , 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在偏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護照的,經護照簽發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緊急事由請求加急辦理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及時辦理 。


公務護照:
1.公務護照由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門簽發 。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聯合國、聯合國專門機構以及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中工作的中國政府派出的職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持用公務護照 。
3.前兩款規定之外的公民出國執行公務的,由其工作單位依照相關規定向外交部門提出申請,由外交部門根據需要簽發外交護照或者公務護照
外交護照:
【宿遷護照種類有哪些? 宿遷護照種類有哪些地方】外交官員、領事官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持用外交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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