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城鎮職工不納入生育保險待遇的情況

廊坊城鎮職工不納入生育保險待遇的情況

廊坊城鎮職工不納入生育保險待遇的情況
(一)因犯罪、酗酒、自傷、他傷造成終止妊娠的;
(二)因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發生醫療事故的;
(三)實施人類輔助生殖術(如試管嬰兒)的;

【廊坊城鎮職工不納入生育保險待遇的情況】(四)嬰兒發生的各項費用(新生兒參加居民醫保的,出生之日起發生的住院費用可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報銷);
(五)違反國家和省計劃生育規定的;
(六)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 。
城鎮職工生育津貼享受條件:
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參保繳費滿12個月及以上(不含補繳時間)的女職工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
黨政機關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節育假期間工資由單位按原渠道解決,不享受生育津貼 。
靈活就業人員不享受生育津貼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