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中心城區人才住房購買申請入口 贛州市人才住房申請條件

贛州中心城區人才住房購買申請入口 贛州市人才住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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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州中心城區人才住房購買申請入口 贛州市人才住房申請條件】申購人登錄“贛州市城鎮住房保障在線服務平臺”或微信小程序“贛州住保”進行線上申請
人才住房由申購人線上提出申請 , 經大數據比對審核、用人單位、產權單位、市人才住房辦牽頭相關部門審核通過 , 完成購房款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及相關稅費繳納后辦理產權轉移登記,具體流程如下:
1.個人申請 。符合人才住房申購資格條件的申購人登錄“贛州市城鎮住房保障在線服務平臺(http://m.ganzhou.bendibao.com/live/ganzhouzhubao.com)”或微信小程序“贛州住保”進行線上申請,按要求填寫申請表 , 上傳婚姻佐證資料(已婚的上傳結婚證、離異的上傳離婚證或法院生效司法文書、未婚的上傳未婚承諾書)、社保繳納證明(江西省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續簽合同(或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登記表)、單位工作年限證明等資料 。

2.大數據比對審核 。申購人提交申請后,通過大數據接口審核不動產、婚姻、社保、是否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等情況 。

3.用人單位初審 。大數據審核通過的,用人企業(單位)負責核實申購人提交的資料,線上簽署初審意見并確認提交 。
4.產權單位審核 。由人才住房產權單位審核申購人租賃合同履約情況,對存在欠繳租金物業費,違規使用人才住房等情況的,則由產權單位退回其申請 。

5.部門聯審公示 。產權單位審核通過的,由市人才住房辦牽頭組織市委人才辦、市委宣傳部、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衛健委等相關部門對人才層次有調整的申購人人才類別進行認定,并結合大數據審核結果和人才類別認定結果對連續服務年限、續簽勞動合同情況等申購資格進行復核 。對審核合格的申購人,在贛州市城鎮住房保障在線服務平臺公示5個日歷天 。
6.通知確認 。對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購人,市人才住房辦向人才住房的產權單位(或運營管理單位)及申購人分別下達《市中心城區新建配建人才住房申購資格核準通知書》,核準通知書有效期三個月 , 未在有效期內完成購房合同網簽備案的,核準通知書自行作廢 。
注意:
【1、本細則所稱的中心城區包括章貢區、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 , 不含南康區和贛縣區 。
2、本細則所稱的人才住房,是指市本級政府投資新建和中心城區商品住宅項目配建的人才住房 。不包括政府定向配租的人才公租房、企事業單位自建人才住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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