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正常死亡的《死亡證》怎么補發 死亡證明能補嗎

太原正常死亡的《死亡證》怎么補發 死亡證明能補嗎

正常死亡的《死亡證》怎么補發?
死者家屬如遺失《死亡證》,可由《死亡證》簽字家屬或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向原簽發單位申請補發一次 。補發按 “誰簽發,誰補發”原則進行 。對于已辦理戶籍注銷及殯葬手續的,僅補發第三聯;對于未辦理戶籍注銷及殯葬手續的,補發第二至四聯 。【太原正常死亡的《死亡證》怎么補發 死亡證明能補嗎】

補發材料:
1.申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
2.補發《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申請表 。
如何判斷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
正常死亡指人的自然死亡,包括因身體內在健康原因而致的疾病死亡或年老而終;非正常死亡指人受到外部作用導致的死亡,包括火災、溺水、工傷、交通等意外事故,地震、海嘯等自然災難,或自殺、他殺、受傷害等人為事故致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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