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工傷輔助器具費用標準 東莞工傷輔助器具費報銷辦理材料

廣東省工傷輔助器具費用標準 東莞工傷輔助器具費報銷辦理材料

工傷職工在輔助器具配置協議機構現金結算的相關費用,可按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工傷輔助器具費報銷 。
工傷職工辦理工傷輔助器具費報銷時提交下列資料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待遇申領手續:
(1)按要求填寫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原件;
(2)提供工傷職工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存折/借記卡,具體如下:

工傷輔助器具費統一默認撥至工傷職工本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內 。工傷職工本人社會保障卡信息將通過省信息系統自動關聯,申請人須確認系統默認的賬戶信息是否正確,確認正確的,無需提供社會保障卡復印件;不一致的,需提供社會保障卡復印件以核對修正 。
另外,待遇申領時存在以下特殊情形的需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

①存在工傷職工社會保障卡正在申報中或處掛失期間,導致無法提供社會保障卡情形的,需提供工傷職工銀行存折/借記卡復印件;
②存在用人單位墊付工傷輔助器具費情形的 , 需提供用人單位銀行賬號、單位和個人雙方確認墊付事實的書面材料;

③存在輔助器具配置協議機構墊付工傷輔助器具費情形的,需提供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銀行賬戶、輔助器具機構和個人雙方確認墊付事實的書面材料及本人簽署委托輔助器具配置協議機構辦理的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
(3)《東莞市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費用核付通知單》復印件;
(4)協議機構配置服務記錄;
(5)協議機構出具的收費收據(發票)原件;
(6)已批復《廣東省工傷保險輔助器具異地配置申請表》(僅限異地配置輔助器具的);
(7)《廣東省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報備表》(僅限因傷情需要立即配置矯形器(不包括截癱行走矯形器)或壓力衣且已事前備案的)
【廣東省工傷輔助器具費用標準 東莞工傷輔助器具費報銷辦理材料】(8)《廣東省工傷保險輔助器具自行購買申請表》(僅限社保經辦機構同意自行購買輔助器具配置協議機構不能配置的假發及生活類輔助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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