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六年免檢車輛條件 六年內免檢車輛

南昌六年免檢車輛條件 六年內免檢車輛

六年免檢車輛條件
1、免檢車輛類型對照車輛行駛證,免檢車輛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1)使用性質:非營運;
(2)核定載人數:6人及以下;
(3)行駛證上注明的9種車型:微型轎車、小型轎車、中型轎車、大型轎車、小型普通客車、小型越野客車、小型專用客車、微型普通客車、微型越野客車;

(4)注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之后 。
2、不適用情況不適用6年免檢的情況包括:
(1)面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
(2)自車輛出廠之日起 , 超過4年未辦理上牌手續的;
(3)期間發生過致人傷亡事故的;車輛存在交通違法行為或交通事故未處理的 。
【南昌六年免檢車輛條件 六年內免檢車輛】3、免檢規定根據規定 , 屬于免檢范圍的車輛,6年內可免于上線檢測 , 但需要每兩年攜帶行駛證、車船稅或免稅憑證以及交強險保單到車管所申領檢驗合格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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