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異地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 異地非現場違章怎么處理

南昌異地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 異地非現場違章怎么處理

異地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
辦理材料:駕駛人對非現場交通違法事實無異議,同時應當出示機動車行駛證、本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駕駛證原件 。
辦理地點:可以選擇在交通違法發生地以外的任意地公安交管部門(簡稱處理地)處理 。

注意:當事人未到場或未出示“三證”的,不得處理其交通違法 。
辦理流程:
【南昌異地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 異地非現場違章怎么處理】處理地應當按照相關操作規程完成實人驗證,并協助發生地查驗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駕駛證,以及該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信息,確認機動車駕駛人,在完成相關調查及告知程序后,并簽訂書面同意異地處理確認書后,發生地即時自動審核,再由處理地打印并送達發生地公安交管部門制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A4紙打印的一式三份處罰決定書,印章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警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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