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才居住辦法 南京人才居住證持有人享有哪些權益

南京市人才居住辦法 南京人才居住證持有人享有哪些權益

成功申領居住證A證后,持有人可以享受資金申報、創辦企業、社會保障、住房公積金、住房保障、子女就讀、配偶就業等13項權益 。居住證B證持有人除享有以上權益外,還可享有申報本市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醫療服務綠色通道、申請在本市落戶(具有中國國籍且無華僑身份)、最長5年居留許可等權益 。
具體權益說明如下:
1.居住證持有人主持的科技項目在申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科技發展計劃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 。
2.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創辦企業時,申請創辦各類市場主體 , 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取消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限制;凡不屬于《前置審批目錄》內的經營范圍,一律實行先照后證;簡化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公司設立登記實行四證聯辦制度;注冊登記實行首問負責制,專人咨詢、指導,實行即來即辦,材料齊全,當場辦結 。
3.居住證持有人創辦企業可享受便捷的“一站式”辦稅服務及針對性稅收輔導 。
稅務登記服務 。居住證持有人在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證時 , 免收稅務登記證工本費 。經稅務機關審核符合條件的,當場發放稅務登記證 。實行國地稅聯合辦理稅務登記制度,一方辦證、雙方認可 。
納稅輔導服務 。辦稅服務廳根據居住證持有人的需求,提供針對性的稅收輔導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通過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國稅特服號)進行辦稅咨詢和服務預約 。
4.居住證及其副證持有人在與工作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期間,由工作單位參加社會保險;靈活就業或自謀職業期間 , 可以靈活就業形式參加社會保險 。副證持有人,可按規定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居住證及其副證持有人在社會保險參保繳費及待遇享受等方面,享有與本市市民相同的權益 。

5.居住證持有人的工作單位,可憑《南京市城鎮社會保險參保人員花名冊》以及持有人身份證或護照到住房公積金服務網點,為居住證持有人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設立手續 。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在本市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離開本市時,可以按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或轉移手續 。
6.居住證持有人可參照本市中高級職稱資格條件申報職稱 , 具體條件可登陸南京市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網查詢,憑證免試職稱外語和計算機 。
7.居住證持有人可參照市公安局交管局《南京人才申領駕駛證具體實施細則》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可參照《南京人才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業務實施細則》 , 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 。
8.外國籍居住證持有人(含外國籍配偶、 未成年子女) 可按相關規定在南京公安局出入境服務大廳 , 申請最長一年有效的居留許可或多次 F 字(訪問)或 R 字(人才)簽證 。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復印件一份:
(1)居住證;
(2)有效護照及簽證;
(3)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單 (本市賓旅館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4)《外國人簽證、居留許可申請表》 , 一張近期2寸半身正面彩色免冠照片;
(5)本市工作單位申請函;
(6)本市工作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或外商機構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
(7)申請居留許可還需提供健康證明 。
9.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憑居住證在本市行政轄區內的賓館、飯店、招待所等直接登記住宿 。同時 , 內地居民需標明身份證號碼,境外人員需標明護照號以及國籍 。
10.非本市戶籍的中國籍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免辦《暫(居)住證》 。具有中國國籍且無華僑身份的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自主創辦企業,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具有完稅憑證 , 且按規定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的,允許其本人在本市落戶 。申請辦法參照《南京市人才落戶工作的實施細則》執行 。
11.居住證持有人承租市本級建設的公共租賃租房的,由工作單位向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提出申請,其身份信息經市人社部門確認后,給予優先安排,承租期與居住證有效期相適應 。
12.居住證持有人的非本市戶籍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就讀中小學時 , 享受與本市市民未成年人的同等待遇 。
(1)需要在本市就讀小學和初中學校起始年級的,根據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局根據學區劃分的規定,安排就讀學校 。
居住證持有人憑居住證和副證 , 以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加蓋“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留學工作業務專用章”的子女入學申請表 , 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居住地所在區教育局辦理 。

(2)需要在本市參加中考和就讀高中階段學校的,根據本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當年公布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和錄取的規定執行 。
居住證持有人的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就讀的初中學校辦理報名、考試和填報志愿等手續 。
(3)需要從外地轉學至本市中小學就讀的 , 按照本市中小學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
居住證持有人憑居住證和副證 , 以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加蓋“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留學工作業務專用章”的子女入學申請表 , 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居住地所在區教育局辦理 。
(4)符合《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子女在參加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時給予照顧錄取的實施辦法》(寧教字〔2000〕46號)文件要求的居住證持有人子女,在本市參加中考錄取時可提高10分投檔,如遇中考總分調整,加分分值做相應調整 。居住證持有人的未成年子女,在就讀初中學校領取有關表格,憑居住證和副證,在南京市人才大廈海外人才服務窗口辦理身份審核手續 。
13.6周歲(含)以下的居住證副證持有人 , 可按照本市市民同等待遇,依據《江蘇省擴大兒童免疫規劃實施方案》(蘇衛疾控〔2008〕10號)的規定,實行免疫接種項目 。符合條件的兒童按照就近接種的原則,在居住地所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預防接種門診接種 。兒童免疫規劃疫苗參照本市居民的待遇免費接種,應急接種和強化免疫按照相關實施方案確定 。
14.居住證持有人的配偶在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后,憑《就業失業登記證》,可享受市、區公共就業部門提供的就業扶持政策、免費職業介紹、創業扶持等 。符合本市就業困難人員對象范圍的,按照《南京市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寧財規【2014】4號)相關規定享受就業援助政策 。
15.居住證B證持有人除享有以上權益外 , 還可享有下列權益:
(1)居住證持有人可對照《南京市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破格認定條件》、《南京市正高級經濟師資格破格認定條件(試行)》、《南京市正高級工程師資格破格認定條件(試行)》,直接申報本市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
(2)居住證持有人憑《南京市高層次人才特約優診證申請登記表》一式三份、一張1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 由現工作單位初審蓋章后,報所在區衛生局,區衛生局負責審核、發放《南京市高層次人才特約優診證》 。《南京市高層次人才特約優診證》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冒用、自行涂改或撕毀 。
持優診證的人員可至定點醫院特約門診或特約窗口,享受掛號、診療、取藥優先待遇 。持優診證的人員醫療費實行現金結算,憑本人就診結算發票回現工作單位按規定報銷醫療費用;或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流程結賬 。
(3)居住證持有人及其偕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具有中國國籍和非華僑身份)可申請在本市落戶,申請辦法參照市公安局《南京市人才落戶工作的實施細則》執行 。
【南京市人才居住辦法 南京人才居住證持有人享有哪些權益】(4)居住證持有人可在本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務大廳申請簽發最長5年的居留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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