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工商業峰谷電價時段 2024山東工商業分時電價公告

山東工商業峰谷電價時段 2024山東工商業分時電價公告

2024年山東工商業分時電價公告
一、分時電價執行范圍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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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國家輸配電價改革 , 將“上網環節線損費用”“系統運行費用(包括煤電容量電價分攤標準、抽水蓄能容量電費分攤標準等,下同)”納入分時電價政策執行范圍 。
工商業用戶容量補償電價、上網環節線損費用、系統運行費用、以及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用戶(不含國家有專門規定的電氣化鐵路牽引用電)代理購電價格執行分時電價政策,各類分攤損益等其他電價部分不執行分時電價政策 。工商業用戶(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用戶、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用戶)容量補償電價、上網環節線損費用、系統運行費用峰谷損益由全體工商業用戶分攤(分享);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用戶代理購電價格峰谷損益納入代理購電損益 , 由代理購電用戶分攤(分享) ,并逐月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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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時電價從2024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其中:低壓代理購電用戶計量裝置具備動態調整條件前,其峰谷時段由電網企業根據低壓用戶用電特性、電力現貨市場分時電價信號等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暫不執行尖峰、深谷電價政策 。計量裝置具備條件后,再執行與1千伏及以上用戶相同的時段劃分,以及尖峰電價、深谷電價和動態調整機制 。

二、分時電價峰谷系數
分時電價峰谷系數取值分別為:
高峰系數1.7 尖峰系數2.0
深谷系數0.1 低谷系數0.3
平時段系數為1
三、分時電價執行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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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工商業峰谷電價時段 2024山東工商業分時電價公告】(不包括“不滿1千伏代理購電用戶計量裝置具備動態調整條件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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