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認定材料是什么

泰安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認定材料是什么

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個人書面申請;
②戶口簿、身份證及復印件;
③《退伍軍人證》及復印件;
④村(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出具的申請人無工作單位的證明;【泰安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認定材料是什么】

⑤原始病歷或服役期間在軍以上單位指定醫院就醫的相關醫療結論;
⑥《退伍軍人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或《退伍證》原件有帶病回鄉相關記載內容的材料;

⑦加蓋有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指定醫院病歷管理部門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軍隊醫院證明中記載的慢性病)就診病歷復印件及相關醫療檢查報告、診斷結論等;

⑧戶口簿、身份證、退伍軍人證姓名不一致的,應出具派出所證明其是同一人的證明材料;
⑨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張 。
相關拓展:
泰安市立醫院為退役軍人推出門診掛號免費、門診CT和磁共振平掃檢查半價優惠、所有體檢套餐享受四折、在各病區設立退役軍人病房、住院費在職工保險報銷后個人承擔部分(扣除藥品和耗材)享受9折優惠等措施,并為來院體檢的退役軍人建立長期健康檔案,為退役軍人提供更加優質的醫療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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