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工傷鑒定標準 濰坊工傷認定辦理指南

濰坊市工傷鑒定標準 濰坊工傷認定辦理指南

工傷認定標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
辦理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
辦理流程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后,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完整的 , 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補正材料后 , 應當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辦理時間及地點
辦理地點
濰坊市奎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勝利東街4919號
濰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福壽西街2998號
濰坊市坊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鳳凰街75號
濰坊市寒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益新街651號
辦理時限
辦理時間
【濰坊市工傷鑒定標準 濰坊工傷認定辦理指南】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鑒定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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