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商品住房購房契稅補貼申請期限和資格

鎮江商品住房購房契稅補貼申請期限和資格

申請人應在不動產權證首次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交購房契稅補貼申請 。超過規定期限的,視同放棄補貼申領資格 。
鎮江申請商品住房購房契稅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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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購房屋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已繳納契稅并辦理不動產權證;
2,《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網簽時間在 2023年6月30日(含當日)之后;
3,房屋位于市區范圍(包括丹徒區、京口區、潤州區、鎮江新區和鎮江高新區);
4,《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買賣合同》)買受人中須有申請人 。
5 , 如果是多子女家庭必須有衛健委審核通過的家庭碼 。
【鎮江商品住房購房契稅補貼申請期限和資格】6,非多子女家庭購房的,面積不低于9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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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孩家庭按照契稅繳納份額100%比例享受一次性購房契稅補貼 。
2 , 新購置90平方米及以上的改善型商品住房 , 享受契稅繳納份額80%的一次性購房契稅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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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線上申領:申請人通過“鎮合意”手機APP軟件填寫基本信息,上傳身份證、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動產權證書、契稅完稅憑證等材料 。(如果是多子女家庭首先要在衛健委審核通過獲得家庭碼)

 ?。?)市財政部門負責審核享受其他購房契稅補貼情況 。
 ?。?)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負責向申請人提供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服務,負責審核網簽合同簽訂人和不動產權權利人身份、首次登記情況(單獨所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確認購置用于申請購房補貼的商品住房網簽時間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對非多子女家庭購房的,確認房屋面積是否不低于90平方米 。
 ?。?)市稅務部門負責審核繳納契稅真實性 , 確定繳稅金額、份額及收入歸屬區域 。
 ?。?)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通過APP軟件告知不符合受理條件 。如有疑議,市住建部門根據各部門初審意見給予解釋 。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由APP軟件通知申請人到市行政服務中心財政局窗口填寫相關承諾書,提交相關表格和本人本市一類銀行借記卡,完成收件受理,繳稅地財政部門將補貼金額匯入申請人提供的銀行借記卡 。
2,線下申領

 ?。?)辦理材料:攜帶材料(需要原件和復印件):申請人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申請人本人本地一類儲蓄卡或存折、購房契稅稅收完稅證明、網簽房屋買賣合同、不動產權證書 。如委托辦理還需要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 。
 ?。?)辦理流程:根據不動產所在區域,申請人前往市區、鎮江新區或丹徒區財政部門契稅補貼窗口領取“購房契稅補貼申請表”并填寫信息,財政窗口審核其享受契稅補貼情況,審核通過的在“購房契稅補貼申請表”蓋章確認 。
市區、鎮江新區或丹徒區稅務、不動產窗口分別審核契稅繳納情況、購房時點等情況,審核通過的在“購房契稅補貼申請表”蓋章確認 。
申請人攜帶材料和審核通過的“購房契稅補貼申請表”到原財政窗口辦理契稅補貼 。購房契稅補貼原則上通過線上申領程序辦理,如“鎮合意”app中無法實名認證的,可通過線下申領程序辦理 。
 ?。?)辦理地點:京口區、潤州區、鎮江高新區和丁卯片區:
財政部門:市政務中心(潤州區冠城路8號工人大廈)二樓財政局239、240窗口,

電話:0511-89881850 。
稅務部門:市政務中心(潤州區冠城路8號工人大廈)2021辦公室,
電話:0511-85609310 。
不動產登記部門:市政務中心(潤州區冠城路8號工人大廈)二樓228窗口,
電話:0511-87053906 。
丹徒區:
財政部門:丹徒區房產大樓(谷陽中大道278號)三樓,
電話:0511-84518930 。
稅務部門:丹徒區房產大樓附樓一樓咨詢臺稅務部門,
電話:0511-89881682 。
不動產登記部門:丹徒區房產大樓附樓一樓咨詢臺不動產登記部門,
電話:0511-84518930 。
大港片區:
財政部門:鎮江新區政務服務中心(鎮江新區趙聲路398號圌心大廈)二樓稅務21號窗口,
電話:0511-80822913 。
稅務部門:鎮江新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31號窗口,
電話:0511-83175063 。
不動產登記部門:鎮江新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41號窗口,
電話:0511-80758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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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契稅繳納份額按以下原則確定
【1】補貼申請人所購房屋首次登記為單獨所有的,按照該套房屋繳納契稅全額核算;
【2】首次登記為按份共有的,按照申請人個人繳納契稅份額核算;
【3】首次登記為共同共有的,可按照該套房屋繳納契稅全額核算,但應由申請人作出對其他共有人補貼利益主張承擔全部責任的誠信保證,其他共有人不得再次申請補貼 。
2 , 享受拆遷(征收)契稅抵減優惠政策的房產不給予購房契稅補貼 。
3,此項購房契稅補貼政策一人只能享受一次 , 本政策出臺前,已享受過《鎮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鎮江市關于房地產去庫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鎮政發〔2016〕15號)、《鎮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人才安居政策的意見(試行)》(鎮政辦發〔2014〕152號)、《鎮江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的通知》(鎮政發〔2017〕14號)、《關于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來鎮就業創業若干政策的意見》(鎮辦發〔2018〕59號)、《關于實施人才“鎮興”行動建設人才集聚福地的若干意見》(鎮發〔2021〕13號)等其他文件中有關購房契稅補貼政策的 , 或已購商品住房、商辦用房符合其他契稅補貼政策尚未辦理申領手續的,如符合本政策購置商品住房條件可再享受一次 。本政策不得與其他契稅補貼政策重復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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