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醫療救助 淄博臨時救助的救助標準

淄博醫療救助 淄博臨時救助的救助標準

立足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水平 , 根據城鄉統籌的原則,救助標準可與當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掛鉤,根據救助對象的家庭人口、困難類型、困難程度和困難持續時間等因素,分類分檔制定臨時救助標準,各區縣臨時救助平均水平達到次均2400元 。
1.支出型臨時救助標準 。對患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 , 可視相關醫療保險補償和醫療救助后個人自負費用給予救助,各區縣可按照個人自負費用分段分檔進行救助 , 每人救助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地城市低保月標準的3-12倍;對因子女自負教育費用負擔過重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每人救助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地城市低保月標準的3-6倍,其中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學救助標準不低于4000元 。有條件的區縣可在上述基礎上適當提高救助標準 。



2.急難型臨時救助標準 。對于符合急難型對象條件、困難程度較輕的 , 根據救助對象困難情形,及時給予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臨時救助 。對于困難程度較重、救助金額較大的,參照支出型臨時救助標準確定救助金額 。
【淄博醫療救助 淄博臨時救助的救助標準】3.重大生活困難臨時救助標準 。對于因各種原因造成重大生活困難的,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和適度提高救助額度的原則,由區縣民政部門牽頭制定綜合救助方案和救助標準,報區縣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部門聯席會議召集人同意后執行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