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贛州會昌縣公租房申請時間 會昌縣公寓房

2024贛州會昌縣公租房申請時間 會昌縣公寓房

申請時間:2023年12月25日—2024年3月25日
補充內容:申請受理點、申請對象及所需資料
(一)縣城市社區管委會各社區居委會戶籍居民
受理點:貢江、城北、紅旗、湘青、水東、南外、富東、西北街、月亮灣、楊梅江社區居委會
申請對象:縣城市社區戶籍居民,具有縣城市社區戶籍的我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及工業園區入園企業職工;各社區居委會轄區內非縣城市社區戶籍個體工商戶
1.縣城市社區管委會各社區戶籍申請對象所需資料:
⑴縣住房保障部門統一印制的《會昌縣城區公租房申請審核表》;
⑵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⑶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各1份);
⑷申請人家庭全體人員居民戶口簿復印件(各1份);
⑸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1寸免冠照片(各1份) 。
⑹已配租公租房的,需提供租賃合同復印件(1份);

⑺在縣城區范圍內租房合同復印件(1份) 。
2.各社區居委會轄區內非城鎮戶籍個體工商戶所需資料:
⑴縣住房保障部門統一印制的《會昌縣城區公租房申請審核表》;
⑵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⑶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各1份);
⑷申請人家庭全體人員居民戶口簿復印件(各1份);
⑸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1寸免冠照片(各1份) 。
⑹已配租公租房的 , 需提供租賃合同復印件(1份);
⑺在縣城區范圍內租房合同復印件(1份);
⑻個體工商戶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
(二)教科體育系統職工
受理點:縣教科體局
申請對象:非縣城市社區戶籍的教科體機關、各中小學幼兒園干職工
申請所需資料:
⑴縣住房保障部門統一印制的《會昌縣城區公租房申請審核表》;
⑵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⑶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各1份);
⑷申請人家庭全體人員居民戶口簿復印件(各1份);
⑸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1寸免冠照片(各1份);
⑹已配租公租房的 , 需提供租賃合同復印件(1份);
⑺在縣城區范圍內租房合同復印件(1份);
⑻教科體系統機關、事業單位在編的,提供編制證明;臨時聘用人員提供勞動合同復印件(1份)、近6個月社保繳交憑證(1份)或銀行出具的近6個月工資流水證明(1份) 。
(三)機關企事業單位單位職工
受理點:縣人社局
申請對象:非縣城市社區戶籍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干職工
申請所需資料:
⑴縣住房保障部門統一印制的《會昌縣城區公租房申請審核表》;
⑵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⑶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各1份);
⑷申請人家庭全體人員居民戶口簿復印件(各1份);

⑸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1寸免冠照片(各1份);
⑹已配租公租房的,需提供租賃合同復印件(1份);
⑺在縣城區范圍內租房合同復印件(1份);
⑻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編的 , 提供編制證明;臨時聘用人員提供勞動合同復印件(1份)、近6個月社保繳交憑證(1份)或銀行出具的近6個月工資流水證明(1份) 。
(四)工業園區進園企業職工
受理點:縣工業園區管委會
申請對象:非縣城市社區戶籍的縣工業園區管委會所管轄企業職工
申請所需資料:
⑴縣住房保障部門統一印制的《會昌縣城區公租房申請審核表》;
⑵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⑶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各1份);
⑷申請人家庭全體人員居民戶口簿復印件(各1份);
⑸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1寸免冠照片(各1份);
⑹已配租公租房的,需提供租賃合同復印件(1份);
⑺在縣城區范圍內租房合同復印件(1份);
⑻工業園入園企業職工提供勞動合同復印件(1份)、近6個月社保繳交憑證(1份)或銀行出具的近6個月工資流水證明(1份) 。
(五)第81、86、87、88、89網格戶籍居民
受理點:文武壩鎮政府申請對象:第81、86、87、88、89網格城鎮戶籍居民
申請所需資料:
⑴縣住房保障部門統一印制的《會昌縣城區公租房申請審核表》;
⑵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⑶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各1份);
⑷申請人家庭全體人員居民戶口簿復印件(各1份);
⑸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1寸免冠照片(各1份) 。
⑹已配租公租房的 , 需提供租賃合同復印件(1份);
⑺在縣城區范圍內租房合同復印件(1份) 。
(六)優先配租證明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納入優先配租 。家中有60周歲(含)以上老人;或患大病人員;或重度一、二級殘疾人員;或優扶對象及退役軍人;或者部級以上勞動模范;或未成年孤兒的;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被民政部門認定為城鎮特困人員、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城鎮支出型貧困或城鎮低保邊緣戶低收入家庭 。以上人員須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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