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異地就醫 2024汕頭提高部分異地就醫支付比例

汕頭市異地就醫 2024汕頭提高部分異地就醫支付比例

2024汕頭提高部分異地就醫情形支付比例
具體是:
1.異地長期居住及職工異地生育人員 。參保人已辦理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含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備案手續在備案就醫地的定點機構就醫(含門診,下同)的,以及職工辦理生育保險異地就醫備案手續的有效期內在備案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視同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

2.辦理轉診備案手續及異地急診搶救人員 。參保人辦理異地轉診手續的有效期內,在所轉診就醫地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或因急診搶救需要在異地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符合規定的基本醫療費用 , 支付比例比在本市相應級別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下降8個百分點 。

3.臨時異地就醫人員 。參保人辦理臨時異地就醫備案手續的有效期內 , 在備案就醫地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符合規定的基本醫療費用 , 支付比例比在本市相應級別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下降15個百分點 。

臨時異地就醫人員應當在就醫地選定1家提供聯網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作為其普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 。
【汕頭市異地就醫 2024汕頭提高部分異地就醫支付比例】4.按本條第2、3點規定調降后支付比例低于50%的,按50%的比例支付 。
調整前后報銷比例變化如下表所示:
注意:
1、普通門診統籌實行定點就醫管理 。異地就醫人員應當在就醫地提供聯網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中選擇普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其中辦妥異地長期居住備案人員可選擇2家,其他人員選擇1家 。
2、2024年1月1日起 , 我市耐多藥肺結核(31號)門診特定病種統籌基金支付比例調整為職工85%,居民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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