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哪些人能參加學法減分 泰安市學法減分

泰安哪些人能參加學法減分 泰安市學法減分

可申請駕駛人范圍:
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不區分駕駛證準駕車型,也不區分是否為營運車輛駕駛人,都可以參加學法減分,并按照其最高準駕車型參加相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 。【泰安哪些人能參加學法減分 泰安市學法減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學法減分:
◆ 在本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計記分達到十二分的;

◆ 在上一個記分周期 , 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的;
◆ 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

◆ 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 , 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
◆ 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 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
◆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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