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需要單位同意嗎 工傷認定需要單位同意嗎?

工傷認定需要單位同意嗎 工傷認定需要單位同意嗎?

工傷認定需要單位同意嗎?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相關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同時,《關于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函〔2004〕256號)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所在單位是否同意(簽字、蓋章),不是必經程序 。

所以,發生工傷就算單位不為職工申請,職工也可以自己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相關信息:
什么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 , 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 , 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工傷認定需要單位同意嗎 工傷認定需要單位同意嗎?】(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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