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城鄉低保辦理流程 淄川區低保申請條件

淄博城鄉低保辦理流程 淄川區低保申請條件

辦理流程
城鄉低保辦理按照個人申請→村(居)協助受理→鎮(辦)審核→區(縣)審批→發放低保證(金)流程進行 。
1、戶主向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并如實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和家庭收入證明 。

2、村(居)委會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實際生活狀況進行調查核實 , 經民主評議同意后張榜公示不少于7天 。

3、鎮(辦)對接到的申請表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核 , 并進行公示 , 公示期為7天,符合享受城鄉低保待遇條件的,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 。
4、區(縣)民政局全面審查鎮(辦)上報的低保申請材料、調查材料和審核意見,無異議后批準低保資格 。

5、區(縣)民政局發放從批準之日下月起發放低保金 。
溫馨提示:
按照動態調整原則,鎮(辦)每季度對低保對象的家庭成員、收入情況、保障金額等信息,在其居住地進行長期公示,以方便低保對象查詢 。對于審核不符合低保條件的,鎮(辦)及時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
辦理機構
【淄博城鄉低保辦理流程 淄川區低保申請條件】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區縣民政部門、鎮辦民政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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