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溫州龍港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請指南

2024溫州龍港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請指南

【2024溫州龍港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請指南】為貫徹落實《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溫政發〔2023〕6號)和《溫州市就業創業政策申報指南》溫人社發〔2023〕3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龍港實際 , 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援助 , 現就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
享受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的就業困難人員是指:
1.脫貧家庭成員、城鄉低保特困家庭成員、零就業家庭成員、持證殘疾人、長期失業人員(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大齡失業人員(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需贍養患有重大疾病直系親屬的人員、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人員、被征地農民(失海失涂退漁人員)等人員中的生活困難人員;

2.國有、集體企業下崗的“4050”人員(男50至60周歲 , 女40至50周歲) 。對于在各類企業中認繳出資額20萬元以上的或家庭擁有非營運車輛的人員,不享受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
生活困難人員標準參照《關于印發<浙江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辦法>的通知》(浙民助〔2019〕134號)規定執行 。就業困難人員以就業困難人員認定信息為準 。

二、補貼條件
從事靈活就業并以個人身份參加靈活就業社會保險 。
三、補貼標準和期限
給予每月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2/3,就業困難人員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他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
四、所需材料
1.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請表(附件1)原件一份 。
2.社會保障卡原件 。

3.(1)城鄉低保家庭中的勞動力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證》或有效證明;(2)低保邊緣戶家庭中的勞動力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救助證》或有效證明;(3)國有、集體企業下崗的“4050”人員需提供《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再就業優惠證》) 。
五、申報方式
1.線上申報: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或浙里辦app
2.線下申報:龍港市行政副中心2號樓303辦公室
六、辦理程序
申請-審核-公示-發放 。
七、辦理時限
受理上年度1-12月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受理后30個工作日(含公示3個工作日)辦結 。
八、其它事項
1.本補貼享受時間以“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為前提;
2.正在享受失業待遇的、已實現單位穩定就業的、有雇工的個體經營者、正在或已經享受其它就業扶持政策的和公示期間受到有效投訴的人員不納入該項補貼范圍;
3.咨詢電話:龍港市社會事業局人社科 59911820 。
附件(長按識別或掃碼下載)
龍港市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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