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通行證入臺證 臺胞辦理臺灣通行證事項

臺灣通行證入臺證 臺胞辦理臺灣通行證事項

1、 符合下列條件的臺胞可向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回梧定居:
(1) 在臺孤身一人 , 在大陸擬定居地有配偶或直系親屬,該親屬必須有經濟能力并保證贍養;
(2) 與大陸居民結婚3年(含)以上的臺灣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
(3) 在大陸投資額巨大的投資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4) 國家急需的科技、教育、醫學、農業等領域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

2、在我市投資辦企業、就業的臺胞:提供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副本、任職證書或法人簽署的申請報告,首次申請的還需提供衛生檢疫部門出具的《國際健康證明書》,可向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多次入出境簽注和居留簽注 。
3、臺胞來梧探親、訪友、旅游等:入境簽注停留期滿需辦理簽注停留延期的,需提供親屬的戶口部、身份證復印件或親屬關系等相關證明材料,向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簽注停留延期 。
外國人、臺胞非法逾期、居留的 , 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作出相應的處罰 。
【臺灣通行證入臺證 臺胞辦理臺灣通行證事項】收費標準:按公安局和物價部門核準價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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