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我區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于調整我區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
為了完善失業保險制度,減輕企業負擔 ,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調整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4號)精神,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對現行的失業保險費率做出調整,現就調整我區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從2015年3月1日起,我區失業保險費率暫由現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失業保險辦法》規定的3%降至2% 。
二、用人單位繳納失業保險費率暫由2%降至1.5%,職工繳納失業保險費率暫由1%降至0.5% 。
三、各地要提高認識,認真組織,抓緊落實 , 在執行中遇到問題要及時向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報告 。
【關于調整我區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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