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廉租房申請條件2024年 廈門廉租房申請條件2024年


廈門申請保障性租賃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戶籍 , 且其中一人應當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申請家庭在本市無住房或者申請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符合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目前我市住房困難標準為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2平方米 。
3.申請家庭在申請之日前3個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均符合規定的標準;目前根據《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關于公布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和市級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本市戶籍家庭住房困難標準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和家庭收入(資產)標準的通知》(廈房住保﹝2023﹞54號)(下稱《通知》)的相關規定,1人戶家庭年收入不高于6萬元;2-3人戶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萬元;4人及以上戶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8萬元 。

4.申請家庭資產不超過規定標準;目前根據《通知》(廈房住保﹝2023﹞54號)規定,1人戶家庭資產不高于24萬元;2-3人戶家庭資產不高于52萬;4人及以上戶家庭資產不高于72萬元 。
申請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門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且符合本條第1項和第2項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保障性租賃房;

年滿30周歲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單身居民,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且符合前款第2項、第3項和第4項規定條件的可單獨申請;
申請家庭成員因就學、服兵役,戶籍遷出本市的 , 就學、服兵役期間仍視同擁有本市戶籍,可以參與共同申請 。
申請家庭成員因就學,戶籍遷入本市的 , 就學期間不計入取得本市戶籍時間 。

申請家庭成員中有現役軍人且符合進廈安置條件的,視為具有本市戶籍,但不計算取得本市戶籍的時間 。
(二)申請保障性租賃房的家庭由申請人提出申請,申請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須共同申請;其他家庭成員也可以共同申請 。申請家庭的收入(資產)、住房面積應當合并計算 。
“其他家庭成員”是指與申請人或申請人的配偶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撫養或者收養關系,擁有本市戶籍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 。
共同申請人已婚的 , 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須共同申請 。
為保障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正常生活,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應當共同申請,并符合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監護人屬于單位、社區居委會或民政部門等非自然人情形的,由履行監護職責的單位、社區居委會或民政部門出具監護證明) 。
【廈門廉租房申請條件2024年 廈門廉租房申請條件2024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保障性租賃房:
1.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房產轉讓行為的 。
2.通過購買商品房取得本市戶籍未滿十五年的 。
3.作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過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未滿十年的 。
4.已領取拆遷公有住房安置補償金未退還的 。
5.市人民政府規定不得申請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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