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瑞安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方案保障對象+租金標準

溫州瑞安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方案保障對象+租金標準

瑞安市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方案
(一)保障對象 。
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在瑞無房且穩定就業的新市民、青年人,特別是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和創新創業人員等群體供應,原則上不設收入門檻 。申請對象應符合下列條件:

1.本人及配偶在瑞無住房;
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全職正式勞動合同一年(含)以上;
3.申請時以用人單位名義依法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或個人所得稅連續3個月以上 。
(二)建設標準 。
保障性租賃住房分為住宅型和宿舍型兩類 。

新開工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 。其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筑面積20-35平方米的戶型為主;住宅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筑面積35-70平方米的戶型為主,可根據保障對象實際租賃需求適當建設部分70-90平方米的戶型,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戶型建筑面積占比原則上不低于80% 。

已經開工或建成的住房轉為保障性租賃住房使用的,可適當放寬建筑面積標準 , 戶型建筑面積大的可按間出租,適合改造成小戶型的應予以改造 。
(三)租金標準 。
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不高于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的80%,具體標準可根據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所在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 , 租賃期限應不超過5年 。因特殊原因確實需要繼續租住的,續租期限不超過3年,續租期間的租金標準不低于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的80% 。由投資主體或運營管理主體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結合建設方式、項目成本、區域供需、支持政策等因素,定期評估確定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和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下浮比例,或依據政府發布的參考價格確定 。
正在領取公租房貨幣化補貼和人才安居住房租賃補貼的對象,可選擇承租保障性租賃住房 , 按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執行 。
【溫州瑞安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方案保障對象+租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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