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原告陳述詞怎么寫 離婚被告陳述詞案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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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原告陳述詞的書寫:離婚案件的陳述詞是沒有固定范本的,原告在進行陳述的時候,要注意陳述雙方感情破裂的現實 , 將訴訟請求的理由和事實如實進行陳述 。原告的陳述詞主要是圍繞請求法院準予雙方離婚這一點展開的,因此應當盡量陳述上方感情破裂的事實,并列舉證據 。【離婚案件原告陳述詞怎么寫 離婚被告陳述詞案例范文】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 ,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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