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戶口遷移落戶細則 黃岡戶口遷入指引

黃岡戶口遷移落戶細則 黃岡戶口遷入指引

遷入所需材料
1.回國使用的護照或者旅行證;
2.戶口注銷證明或者原始戶籍登記資料;
3.合法固定住所、直系親屬或者單位相關證明(主要證明其與單位的隸屬關系 , 如單位為其繳納養老保險證明等)注:具有華僑、港澳臺居民及外籍身份的不可辦理;
退伍軍人、專業、復員落戶所需材料

1.士兵(含士官和軍隊離退休人員)憑市民政部門軍隊退伍和離退休人員安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落戶介紹信;
2.團職以下干部由市人事部門軍隊安置管理辦公室出具落戶介紹信;
3.團職以上干部憑市組織部門出具的落戶信;
4.居民身份證(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 , 提交軍人居民身份證號碼登記表)
5.入伍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口注銷證明;
程序與所需時間
1.當地派出所當場辦理
收費標準
【黃岡戶口遷移落戶細則 黃岡戶口遷入指引】戶口簿工本費6元/簿(如單換首頁1元/張、內頁0.5元/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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