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經濟適用房上市土地出讓金是多少?怎么算?

臨沂經濟適用房上市土地出讓金是多少?怎么算?

臨沂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讓金計算
【臨沂經濟適用房上市土地出讓金是多少?怎么算?】1)2007年11月19日前(含當日)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進行交易的:
按照《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規定》(魯財綜字〔2000〕10號)的規定 , 按房屋出售總價款的1%補繳土地出讓金 。

2)2007年11月19日后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進行交易的或取得完全產權的:

需補繳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
| 計算公式
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屆時同區位普通商品住房交易單價-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時單價)×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的面積×繳納比例 。

| 繳納比例
以50%為基數,按照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年限(從預售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逐年降低五個百分點,即滿五年的按50%計算,滿六年的按45%計算,滿七年的按40%計算 , 滿八年的按35%計算,滿九年的按30%計算,滿十年的按25%計算,滿十一年及以上的按20%計算(2007年11月19日前購買的按第一條辦理) 。
注意:對繳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的比例等內容,以各縣區實際情況而定,區縣間或有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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