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什么情況下可以申領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蘇州什么情況下可以申領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什么情況下可以申領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條例》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或者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其遺屬可以依法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
此外,依據社會保險法等規定 , 參加工傷保險人員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
【蘇州什么情況下可以申領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養老金計發辦法
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其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由以下部分組成:
1.基礎養老金:以本人退休時上年全省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計發基數,繳費每滿1年(不足1年的繳費月數折算為年)發給1% 。

2.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本人個人賬戶的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確定 。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年齡,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如下表所示:

參保人員退休年齡未滿40周歲的,其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統一按40周歲的標準確定;退休年齡超過70周歲的,其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 , 統一按70周歲的標準確定;年齡超過上表所列某整數的,按下一檔計發月數確定 。
3.過渡性養老金:1995年底前參加工作人員,以及1996年1月至2012年6月期間有部隊服役時間人員、1996年1月至2014年9月期間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的人員,符合規定可推算基本養老保險儲存額的 , 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按照推算儲存額除以120計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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