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保險待遇材料 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書

申請工傷保險待遇材料 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書

申請享受供養親屬撫恤待遇的,根據所申請的待遇項目提交以下相關補充材料:
(一)被供養人戶口簿、身份證、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生存證明;
(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無生活來源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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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政部門出具的孤寡老人或孤兒的證明;
(四)養父母、養子女的關系證明;
(五)供養親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
(六)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材料 。
經辦機構接受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后 , 應當在15日內核定完畢,按規定落實相關待遇 。其中應領取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自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鑒定結論的次月開始計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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