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人才政策 鞍山產業人才獎勵對象

鞍山人才政策 鞍山產業人才獎勵對象

一、獎勵對象及條件
1、鞍山市鋼鐵及深加工、菱鎂、磁動力、輸變電裝備、專用車及汽車零部件、激光及光電顯示、氫能、鋰電池、精細化工、屠宰及肉類深加工、紡織服裝、冶金礦山及節能環保裝備等12條產業鏈和數字經濟、現代農業、商貿服務、文化康養等4大產業集群領域的重點企業,按照《鞍山市產業發展急需緊缺人才需求目錄》引進的專業技術、經營管理、職業技能等各類人才 。

2、急需緊缺人才為2022年1月1日以后全職或柔性引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鞍工作滿6個月的人才 。其中,全職引進的須在鞍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 。

二、獎勵標準

第十一條對產業發展急需緊缺人才,按急需緊缺程度分別給予3年期五星級20萬元、四星級15萬元、三星級10萬元、二星級5萬元、一星級2萬元獎勵 。
三、申報材料:
1、鞍山市引進產業發展急需緊缺人才獎勵申請表一式四份、鞍山市引進產業發展急需緊缺人才獎勵匯總表
2、用人單位在鞍納稅、營業執照副本等材料復印件;
3、申請人身份證、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等材料復印件;
4、申請人學歷學位、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等相關證書,以及個人業績、所獲獎勵榮譽等材料復印件;
【鞍山人才政策 鞍山產業人才獎勵對象】5、以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須加蓋工作單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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