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市居民醫療保險繳費 宜賓市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指南

宜賓市居民醫療保險繳費 宜賓市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指南

申請條件
除依法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外, 下列人員屬本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
1、宜賓市內戶籍的居民 。
2、長期居住宜賓市內并能提供居住證明的市外戶籍居民 。
3、本市職業高中、大中專學校中市外戶籍的在校學生 。
辦理材料
居民應在參保繳費辦理期內以戶為單位,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參保登記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戶口簿(居住證)或由居住地村委會(社區)出具的居住證明 。
2、家庭參保人員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復印件(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除外) 。
3、家庭成員中有不屬于參保范圍的相關證明原件一份 。
4、《宜賓市居民醫保參保繳費登記表》 。

辦理流程
城鎮居民:
1、城鎮居民在戶籍(居住地)所在地社區辦理參保登記,填寫《宜賓市居民醫保參保繳費登記表》,然后持社區開具的繳費通知單到縣(區)醫保局委托的代收費銀行繳納居民醫保費;
2、代收費銀行為參保居民開具繳費憑證 。繳費憑證應載明:每個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繳費檔次、繳費金額、繳費日期、編碼、代收費銀行經辦人姓名、代收費銀行業務印章等內容;
3、城鎮居民今后年度續保,如家庭原參保登記事項無變更的 , 可直接到代收費銀行繳費 。
農村居民:
1、家庭首次參保的,在村委會經辦人員指導下填寫《宜賓市居民醫保參保繳費登記表》;

2、部分家庭成員首次參保或變動的,在村委會經辦人員指導下,依據《宜賓市居民醫保參?;麅浴纷兏鼌⒈5怯?;
3、繳納居民醫保費給村委會經辦人員;
4、取得村委會開具的收費發票 。
市外戶籍的職業高中、大中專在校學生(含學校集體戶學生):
【宜賓市居民醫療保險繳費 宜賓市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指南】由所屬學校統一填寫《宜賓市居民醫保參?;麅浴罚趨⒈@U費辦理期內統一到縣(區)醫保局辦理參保手續,并到縣(區)醫保局委托的代收費銀行繳納居民醫保費 。
城鎮戶籍家庭在校學生(含幼兒園兒童)參保詳細內容見本項目關聯辦事《城鎮戶籍家庭在校學生醫保參?!?br /> 新生嬰兒參保詳細內容見本項目關聯辦事《新生嬰兒醫保參保(翠屏區)》

按照《宜賓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宜府函〔2015〕122號)規定: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設兩檔:第一檔每人每年120元;第二檔每人每年280元 。
參保居民在一個保險年度內不得變換繳費檔次 。
參保居民在繳納居民醫保費后,不予退還所繳納的居民醫保費 。
具有本市戶籍的居民參保時 , 家庭成員中有屬特殊困難群體人員的 , 由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村(社區)根據當年縣(區)民政、殘聯部門審核確認的困難對象名單進行身份確認,由村委會(社區)隨戶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所需繳納的居民醫保費由所在縣(區)民政部門在參保繳費辦理期內代為繳納 。家庭選擇第二檔繳費的,該特殊困難群體人員檔次差額部分,由家庭在繳費時一并繳納 。
以下人員個人不繳費,由政府按照第一檔繳費標準全額補助:
1、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2、城鄉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持中華人民共和國Ⅰ、Ⅱ級殘疾證);
3、納入民政重點優撫對象的城鄉傷殘軍人、“三屬”人員(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和參戰參試退役人員等;
4、城鎮“三無人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撫養人);
5、農村五保供養對象 。
居民醫保實行按年度一次性參保繳費 。每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為下一年度居民參保繳費辦理期 , 參保居民應當一次性繳納下一年度的居民醫保費 。保險有效期為次年的1月1日零時至12月31日24時(以下稱保險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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