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兵役退役后安排工作的滿足條件 內江兵役退役后安排工作的滿足條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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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 由當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役滿12年的;
2.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3.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

4.是烈士子女的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的企業招錄或者聘用人員 , 應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或者聘用退役士兵 。
企業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年新招錄員工總數5%的比例提供崗位,專門招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 。
【內江兵役退役后安排工作的滿足條件 內江兵役退役后安排工作的滿足條件是什么】退役士兵的軍齡連同待分配時間一并計算為所在單位的工齡和待業、養老保險投保年限 , 并在工資、住房和其他方面享受同工齡、同工種職工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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