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37天后批捕后還可能取保嗎 刑拘37天后批捕后還可能取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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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37天后批捕后,只要符合取保候審條件還可以取保候審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
【刑拘37天后批捕后還可能取保嗎 刑拘37天后批捕后還可能取保嗎】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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