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部分烈士子女發放定期生活補助資金領取指南

承德部分烈士子女發放定期生活補助資金領取指南

【承德部分烈士子女發放定期生活補助資金領取指南】補助對象
政策實施對象的人員范圍為,居住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18周歲以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恤金待遇且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和新中國成立前錯殺后被平反人員子女 。
補助標準
680元/月

辦理流程
1.個人申報 。符合條件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烈士證明書、錯殺后被平反人員證明材料、本人與烈士或錯殺后被平反人員關系證明等相關材料,向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并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有關登記審核表 。

2.初審把關 。對相關人員的申報材料,由村(居)委會初審、鄉(鎮、街道)復核,并做好登記工作 。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后,建有關登記審核表、人員花名冊和個人相關資料復印件等材料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對經復核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

3.會審認定 ??h(市、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對鄉(鎮、街道)上報的材料,組織專門人員認真核實其身份 , 逐一審定其年齡等條件 。對符合條件的,由申請人所在村(居)委會進行張榜公示 。對公示期間及以后有異議的 , 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要組織專人調查核實 。經查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通知本人并說明理由 。
4.建檔發放 ??h(市、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要對申報登記人員逐人建立數據資料檔案,認真做好適時更新、動態管理工作,并按照“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核定對象,財政部門核撥資金,金融機構代發到人”原則,將生活補助每月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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