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江門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是多少

江門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江門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是多少

【江門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江門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是多少】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 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
4、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是指以下人員:

① 勞動合同終止的
② 用人單位提出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③ 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④ 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⑤ 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后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⑥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按江門市最低工資標準的90%計發 。目前發放標準為1720元×90%=1548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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