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通中考師范生錄取規則

2024南通中考師范生錄取規則

1.師范生錄取
師范生錄取分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含藝體類)、師范藝體類統招生、師范普通類統招生(含師范類委托培養)三類錄取 。
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含藝體類)錄取 。在全市統一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照各地招生計劃和專業,對專業面試合格(其中藝體類需達到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藝體專業加試成績合格線)的考生,依據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進行投檔,招生學校按公布的招生簡章擇優錄取 。

師范藝體類統招生錄取 。在全市統一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照招生計劃和專業類別,對達到師范藝體類統招專業加試成績合格線的考生,依據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進行投檔,招生學校按公布的招生簡章擇優錄取 。
師范普通類統招生(含師范類委托培養)錄取 。在全市統一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照招生計劃,依據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進行投檔,招生學校按公布的招生簡章擇優錄取 。

所有藝體類考生須經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加試合格后 , 才可填報志愿參加投檔錄取 。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面試和師范藝體類統招生專業加試均由招生學校負責組織實施 。
2.普通高中錄取
各地招考部門要嚴格按照公布的普通高中錄取辦法,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按規定的批次和招生計劃錄取 。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從招生環節開始加強學籍管理,嚴格執行《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的通知》(蘇教規﹝2023﹞1號)要求,在我市參加中考后申請跨省就學辦理普通高中學籍的,原則上須符合我市各招生區域普通高中、綜合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經學生畢業學校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并提供證明,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核辦 。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 。

熱點普通高中招生按不低于70%的招生計劃確定推薦生,根據當地初中畢業生源數,按比例將推薦生計劃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學校 。各初中學校按照《關于公布2014年南通市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推薦辦法的通知》(通教基〔2014〕14號)要求,實行實名推薦 。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具體實施(錄取)辦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2021級起新入學的初中學生,須在招生區域范圍內的初中學校在籍在讀滿三年,方可享受該招生區域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等相關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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